(图片上为浙江卫视《王牌谍中谍》,下为深圳卫视《年代秀》)
揭秘:为什么钟情海外模式? 1、版权费不高 今夏13档歌唱类真人秀节目,有10档是引进版权。同时,目前在播或即将播出的新类型节目,都与海外模式有关,甚至连湖北卫视《我爱我的祖国》这种节目,都引进自海外。据刘熙晨介绍,国外版权公司大多都是按照“两季一授权、按集算收入”的方式核算,所以像好声音这种好的模式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卖,“去年全球共有30亿欧元的版权收入。”而在中国,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制片人透露,“一般的大模式每季不过在100万-200万人民币之间;小模式一集几万,加起来一季不过几十万人民币。像《王牌谍中谍》一季的授权费也没达到十万元。”所以相比在明星、音响方面的投入,版权费只是“九牛一毛”。 2 学到的不少 不过刘熙晨认为,虽然价格不高,“但国内电视台愿意花钱买已经算是进步。因为引进的并不光是一个授权,还有一系列工业化流程化的指导,这是系统性的学习。”王征宇也同意这种观点,“《王牌谍中谍》的模式看上去很简单,但在这个游戏过程中的心理博弈,是需要极为成熟的灯光、舞美、剪切等系统地展现,没有购买模式购买宝典(即bible)是不可能学会的。” 深层观察:国内电视台鼓励创新力度远落后海外 之前有湖南卫视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美国偶像》的制作公司就曾以10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韩国MBC电视台《我是歌手》节目的版权。不过刘熙晨认为,相比欧美的成熟模式,日韩在工业流程上还是无法系统化。比如说《我是歌手》没有宝典,只靠几个飞行制片人来到国内进行教学,国内再派人过去,王征宇也认为韩国目前更像是“点子输出”。 内地节目在这方面更路途遥远,据某制片人透露,去年曾有某相亲节目在戛纳电视节上花了大力气宣传希望能输出模式,但最后因为其模式太像某外国知名节目,“成了国际节目商的笑话”。 刘熙晨认为在机制上国内和欧美差距很大,“欧美是纯市场化的机制,‘偶像’在美国能卖几千万美元,国内制片人也就得个万把块的创新奖,而且欧美往往以私营公司为主进行创新,BBC就规定每年25%的内容必须由外面公司做,这样也推动了制播分离。”(文章摘自新京报,图片有所改动)相关推荐换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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